昨天是笨笨的阳历生日。晚上吃完同事的喜酒去龙港百盛调了调笨笨这两天一直带着的手表的表带。然后去了鲜花百盛看esprit的衣服,因为下午一个人逛的时候esprit正在打六折。
之前买了很多esprit的衣服,风格挺喜欢也挺适合的。今天主要是看长袖来着(每到穿长袖的时候就没衣服穿了),下午看的是灰色,不过灰色的短袖太多了,最后就买了天蓝色的和红色的。之前还没穿过天蓝色的,一下子还有点不适应,不过换换衣服换换心情。还买了一条迷彩短裤(服务员说是迷彩,也许吧)。最后走的时候自己发现了一件样子很可爱,颜色很可爱的短袖,自己很喜欢,笨笨也喜欢,于是就买了。
在房子还没有装修的时候,一次买这么多衣服给自己还真有点心疼,不过真的很喜欢,那就将就了呗~对吧,笨笨,还有两对爸爸妈妈。
笨笨生日,我买衣服,同乐同乐。
PS:写完以上内容以后,发现我这么一个男同胞咋会写出如此温柔的文字来呢?不过事实胜于雄辩,既然是我写的,那就承认吧。最后再把文字改成红色,以此纪念人生中那些物以稀为贵的时刻。